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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不扰民细节待规范
  • 2010年08月31日 作者:
  • 【PDF版】

    8月30日C03版《车库改店铺是喜还是忧》一文刊登后,在市民和社区版QQ群中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认为,车库商店极大方便了小区居民,“去小百货店的次数超过去超市”,但也有人认为,“车库改商用,扰民、难管、不卫生”。

    网友赤◇:小区车库内弄百货商店也不◇,老百姓不能买啥都去大超市,一些小东西,还是就近买方便,只要加◇对这些小百货商店的卫生等监督就行。平时扛个纯净水,买个牙膏、盐什么的,我都是在楼下的小百货店买。

    网友蒲公英:车库商店蛮好的,但俺们小区的不允许,买根火柴都要跑2里路,好麻烦。

    金蒙物业曹经理:车库改商用是不合法的。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居民小区的功能是住宅用而不能改商用。而一个高品位的住宅小区内车库商店林立,既不美观,也有扰民之嫌,这关乎到一个城市城市品位的问题。“车库商店”不能开,但得在小区内专门辟出一个服务区,既便民,又美观,还便于物业管理,一举三得。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子豪律师:根据《物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车库改商用的确不合法。但如果

    小区物业本身有允许这种情况的规定,也经业主大会同意,那样“车库商店”的存在也算是合理的。

    车库改商店,您持什么看法?欢迎加入本报QQ群,或致电本报进行探讨。QQ群号:88467806

    本周主持:刘遥电话:813??111558905125?邮箱:Li“.γ“°122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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