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调解退余额
本报8月30日热线消息(通讯员屈邦梅记者周广聪)◇城县的李女士在县城的美容院办了一张1000元的美容卡,消费了720元后,美容院不再销售原产品,李女士提出退还卡里的余款,却遭到美容院的拒绝。无奈之下,李女士找到工商部门要求退还美容卡内余额。
◇城县工商局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带着李女士找到该美容院。◇城县工商局认为,因经营者的原因导致卡、券不能继续使用的,经营者应当将卡、券的余额退还消费者。经◇城县工商局调解,该美容院如数退还了李女士卡里的280元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