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热线消息(记者车少远)张女士到托运部运了一批灯具到蓬莱。客户称货到后已付钱,托运部却称,他们并没拿到代收货款。双方各执一词,给张女士领取代收款平添不少麻烦,6000元代收款足足要了两周。
张女士说,S月工5日,她在某托运部托运了批价值6000元的灯具,工6日,货送到蓬莱客户手中。她联系客户,客户称,灯具到货的当天,他们就已把货款交由托运工人。工7日,托运工人回到临沂,她去索要代收款时,对方却称,钱没拿到。
“我与蓬莱客户合作了多年,他们很讲信用的。难道托运部暂扣了代收款?”张女士对托运部的说法表示怀疑。她再次致电蓬莱客户,对方明确表示,货款已付。“拿不到代收款,托运部也不可能卸货啊。”张女士说。于是,她先后多次到托运部索款,均被以“再等等,钱还没到。”为由回绝。
30日,张女士再次找托运部,对方这才把代收款归还。“6000元,整整要了工4天,太不容易了!”张女士感叹道。
临沂市消费者协会称,他们经常接到物流托运纠纷的举报,多为货物托运时损坏、难索代收款等问题,建议消费者托运货物时与托运部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以此避免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