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胡志英)—农民以帮助他人安排工作等为由连续行骗6次,骗取现金278600元°近日,该农民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吕某,工947年出生,小学文化,是新泰市人°自2007年4月至20工0年3月期间,他以本名或者化名李向东在新泰市、平邑县等地,以帮助新泰市的曹某招工、平邑县的韩某调动工作、安某之子考取军校、袁某之子安排工作为由,分多次骗取现金275工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已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自愿认罪,平邑县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