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见习记者杨金涛记者赵恩霆)8月31日,记者从德州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为确保近期出台的《德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和《德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8月26日起《关于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始实施。
即日起,城管部门将利用两周的时间,宣传车上路进行两个《办法》的宣传,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口号巡回播放等方式,并印制5000份《德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宣传手册,制作处罚展板和养犬指示牌。另外,执法人员还会进社区、进景区、进市场、进商店、进学校、进工地,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提纲,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本次两个《办法》的实施,将由德州城管部门与公安、工商、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9月11日至11月30日期间,重点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撒漏、未按许可规定设置围挡等行为;养犬破坏市容环境违法行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占压盲道、公交车不按站点上下旅客、出租车在停车泊位内待租等违法行为;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修车、洗车等违法行为;马路市场反弹行为;乱建棚亭、乱封阳台、擅自装修等违法行为;故意焚烧、砍伐树木、破坏绿地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为此,德州市城管执法局专门成立了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并设投诉举报电话2186987,接受市民的监督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