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刘玉彩)8月31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从9月1日起,岛城启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将省新版《药品目录》新增的报销药品全部纳人进去,相比之前,西药品和中成药品种共增加285种,民族药品种减少2种,共增加283种新品种,同时对新增的药品设定了自负比例,并将新增品种全部纳人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18日发布2010年版《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较原《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目录(2005年版)》扩大了用药范围,青岛新版《医保目录》将省新版《药品目录》新增的报销药品全部纳人进去,同时对新增的药品设定了自负比例。
青岛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结合实际,青岛根据新目录制定了相应的自负比例。此次对于新增的药品全部设置了自负比例,共分为0%、10%、20%、30%、50%五档,“像30%、50%自负比例的药品大多都是辅助性或者容易被滥用的药品,需要进行调控。”具体支付标准见劳动和社会保障网(“““.qd12333.g°“.cn)。
记者了解到,此次对2009版国家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没有进行调整,中药饮片部分也没有变化,乙类药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新的《药品目录》自9月1日起执行,设置一个月过渡期,原目录(2005年版)在过渡期结束后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