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李珍梅 苑菲菲)本欲购买美国沃尔密化工(青岛)有限公司生产的化肥,谁知代理人却用其他厂商生产的化肥来冒充。因施用了该化肥的圆葱出现长势不良的情况,并经有关部门鉴定损失23万元。平度市民姜先生将代理商告上法庭,然而由于质监部门一纸“产品合格”的检测证明,加上双方并未就化肥购买签订合同,两度上诉的他均以败诉告终。
平度市郭家镇的圆葱种植户姜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于2006年11月份,从一位马姓代理商处购买了标有“美国沃尔密化工(青岛)有限公司”生产的10吨磷酸二铵,用于给在胶州地里种的224亩圆葱施肥。谁知次年3月,这片用了“名牌”化肥的圆葱却明显比用其他化肥的长势差。张戈庄工商所调查后发现,这些化肥都是冒牌货,产自青岛本地的一家小厂。后该工商所委托平度市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表明该厂家销售的磷酸二铵不合格。
可4天过后,平度市质量监督检验所给张戈庄工商所发了一份函,函上否定了之前的检测结果,称之前检测有误,再委托潍坊一家检测公司重新检测后发现产品合格。为了追回近23万元的损失,姜先生从2007年至今先后两次将代理商告上法庭,但他购买化肥时并没有和代理商签订合同,而产品也有合格鉴定,因此起诉两次均被宣告败诉。姜先生表示,自己将于近期继续对该代理商进行起诉,直到获得满意的答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