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属于临时性的灵活就业市民。我想问一下,等我到退休年龄,可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政策?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及其以上的,须按照本人养老金的7%或4.5%的比例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上述规定年限的,应按退休时本人缴费工资7%的比例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的费用全部转入统筹基金,不记入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补缴的,将个人账户金退发本人,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按7%缴费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待遇;按4.5%缴费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和门诊慢性大病补助待遇。本报记者 杨璐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