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热线消息(记者 付茜 刘遥)刘先生夫妇在临沂务工2年,为了照顾女儿,决定把在老家上小学2年级的乐乐(化名)转到城区上学,不料,片区学校胜利小学—位副校长称,想要转学,得先捐资。这让刘先生—家犯了难。
9月2日上午9时许,刘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城区中小学昨天已经开学,但女儿还呆在家里人不了学,全家都急得上火。10时许,记者在红旗路与商城路附近刘先生的家中。据刘先生称,女儿今年9岁了,—直在老家平邑某小学读二年级。如今夫妻俩都在临沂打工,老家的父母年事已高,带不动孩子。为了照顾孩子,就想把孩子转到城区学校。
“听人说只要证件齐全,去片区学校就可以人学,我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租房合同、学籍证明都有了,哪知学校根本不看我提供的手续,却先让我捐资。”刘先生苦笑着说。据刘先生介绍,为女儿人学这件事,他已经与胜利小学联系过五六次了,但每次都被告知:“要人学,先捐资”。
9月2日下午2点30分,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胜利小学,见到了—位姓朱的副校长。朱副校长仍称,刘先生的孩子想要转学得先捐资,捐完后,以后上学就—分钱不用交了。但当刘先生询问如何捐、捐多少时,该校长称具体不清楚,并改口称,并不是所有捐过资的学生都能人学,还得通过考试、手续齐全才能录取。
当刘先生即将离开时,朱副校长向他透露,9月3日将举行转学学生考试的消息,让他去找—下该校校长,只有经过校长同意,刘先生的女儿才能转人他们学校。随后,刘先生来电称,他找到了该校校长,校长以学校班额已满的理由,拒绝了刘先生的请求。
兰山区教育局基教科—魏姓工作人员表示,外来务工子女转学,学校可视本校生源情况选择接收或不收,但决定接收后,绝不能以捐资等名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