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尚磊
游荡在城区街道上的散养狗和流浪狗,不但影响城市形象,还威胁市民健康,而流浪狗伤人之后,市民只能无奈自己买单。记者了解到,目前聊城没有养犬管理制度及流浪狗收容制度,只能任凭流浪狗乱窜。市政协委员李卫东认为,政府出台相应的法规很有必要。
8月31日下午,冠县三名少年被-条当街乱窜的野狗咬伤,其中—名少年右手中指被咬断。事发后路人把咬人的流浪狗打死掩埋。由于咬人的狗没主人,三名少年在无端被狗咬后,还要自费到医院治疗。
“两天时间花了两千多,还不包括手指再植手术费。”在市人民医院骨创伤病房内,被狗咬断手指的小雨(化名)正躺在病床上休息。小雨的母亲说,孩子被狗咬伤后,不仅耽误正常上学,家中还花了不少钱。医生介绍,由于是被狗咬伤,小雨的手指需观察—段时间后才能进行再植,治疗费用很高。
说到流浪狗的危害,家住新纺街的姜先生深有感触。他说,他们小区门口经常有狗溜达,还抓伤过—名儿童。由于找不到狗的主人,孩子的家长只能自认倒霉,自掏腰包治疗。姜先生希望,政府应设立专业部门管理这些流浪狗,以防再伤到人。
聊城市疾控中心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医生介绍,被狗挠伤或者咬伤后,需要注射破伤风和狂犬疫苗,整个治疗过程,需要花费七八百元。
董树波是聊堂路附近一家宠物门诊的老板,2005年以来,他收养了30多只流浪狗。为给这些流浪狗看病,他花去了一万多元。在处置流浪狗的问题上,董树波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他说,动物也是一种生命,不管健康与否,饲养者不该轻易遗弃,流浪狗只有在没人驯养、发病的情况下才会伤人,平时不会主动攻击人。董树波说,如果有市民捡到流浪狗或者自己不想养的,可以给他送去。
目前,董树波的宠物门诊已更名为“爱心宠物救助中心”,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建立一个流浪狗收容所,让那些无主的、生病的流浪狗得到救助。
对付街头伤人的流浪狗,市民第—个想到的就是找警察。东昌府公安分局巡防大队的—位民警说,他们接到犬类伤人的求助报警,只能把伤人的狗制服或打死。如果碰到有主的狗,只能对养狗主人批评教育。民警说,城区大街游荡的狗不少是居民散养的,由于没有处罚依据,民警不好进行管理。
东昌府区防疫站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只负责日常消毒杀菌工作,不是流浪犬的管理部门,只有在犬类伤人后做预防接种和—些指导工作。
济南市早在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养犬管理规定》,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室、游乐场、市场、商店、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等公共场所。
2008年11月7日,安徽省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四项对市区流浪犬进行收容管理的办法。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对宣城市区流浪犬进行捕捉,对威胁市民安全的狂犬和恶犬进行捕杀。捕捉后的流浪犬集中到市流浪犬收容所(宣港路2公里处)进行收容,收容所收容的各类犬只在通过免疫后,可由符合条件的市民认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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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流浪狗监管缺失,在聊城市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李卫东就建议政府出台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以规范无秩序的城市养犬行为。
李卫东说,城市家庭饲养宠物若没有科学管理及法规约束,会造成犬类宠物防疫不到位,犬类生病后容易被遗弃,影响到城市公共卫生、危及市民的身体健康,出台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成当务之急。他说,应限制饲养凶猛类型、携带高死亡率病原的犬类,犬类饲养密度要加以控制,饲养人外出遛狗时,必须为狗拴上铁链或绳索,并进行牵引。同时,政府应赋予主管部门相应的执法权,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出现犬类遗弃、散养犬类的现象,确保对犬类管理规定的落实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