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热线消息(记者赵郁)9月2日下午4点20分许,莱芜一路上发生了一起狗咬狗引发的人打人事件:一名六十多岁的老汉牵着自家小狗散步时,与同样遛狗的一名中年男子碰面,两只狗发生撕咬,感觉自家狗被咬伤的老汉动手将中年男子打昏在地。
“遛狗时因为狗咬狗发生争执,两只狗的主人打起来了。”2日下午5点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4点20分左右,在靠近胶东路公交车站的莱芜一路上,一名六十多岁的老汉牵着自己家的小狗在马路边散步时,迎面走来一名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手里牵着一只大型犬也在遛狗,结果两只狗碰面后发生撕咬,小狗不敌大狗退到老汉身后,而老汉感觉自家的小狗吃了大亏,一时气愤不过,就与中年男子发生争执,并动起手来为狗“复仇”。
“中年男子身材看上去挺壮实的,没想到竟然会被一个六七十岁的老汉打倒在地。”目击者称,双方发生冲突时,中年男子还拄着一根木拐杖,虽然他长得很壮实,但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手,也没有用拐杖还击,所以很快被打昏在地,随后有人打了120电话并报了警。中年男子很快被120送到市立医院接受救治,而动手打人的老汉则被警察带走。
知情人透露,中年男子前不久刚刚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身体还没有复原,所以平常外出时都是拄着一根拐杖。
下午6点多,记者从市立医院了解到,被打昏的中年男子正在接受检查,并需要继续观察。
对于如何赔偿一事,山东华爱律师事务所的项伟峰律师认为,单纯从动手将人打伤方面说,老汉对中年男子被打伤负有全责,应该赔偿由此产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如果中年男子因为被打伤心脏病复发的话,所涉及的赔偿事宜需要进一步商榷。“如果中年男子事先告知对方自己有心脏病的话,那么打人者负有主要责任;如果打人者不清楚对方的身体状况,则负有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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