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腐败,不就是最大的三俗吗?如今吹牛拍马的庸俗,红男绿女的低俗,金钱至上的媚俗,不是随处可见吗?酒桌上不说几句俗话,甚至会被看做异数。
赵健雄
作为一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由诗歌而入文学之途的捉笔者,我对“庸俗、低俗、媚俗”有着近乎本能的疏远与抵制。
但辨别乃至正确处理雅俗其实并不容易。自小我们就被教导要从俗,像西方古典音乐这样文雅的东西,许多年来都是禁忌,无处可觅;老祖宗的四书五经总算雅了吧,几个人读过?到了文革,砸烂一切封资修,然后让大家都去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总不能说那是一场雅文化运动吧?
后来才知道,上层一些人并非也如此,譬如江青就喜欢西方电影,而且讲过片子的颜色要“出绿”一类很到位的意见;省级领导还能读到没删节过的《红楼梦》。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见《礼记·缁衣》),所以到了改革开放,先锋艺术起而行之,所谓“朦胧诗”弄得延安过来的老文化人大呼看不懂,就投身其间的青年而言,除了某种叛逆意识外,还潜伏着一种对“雅”的盲目追寻。
到了这些年,只要可以归为雅的文化,不管其思想倾向如何,倒是没什么人管了,北京国家大剧院隔三差五有世界各国的演出,对内容审查并不严格,几百乃至几千元钱一张票,都是些成功人士在看,对社会大众起不了什么负面作用。
有人担心的是影响大众的文化领域里那些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东西。
要不要抵制?当然要,但除了度的掌握之外,还有一个怎么做才有效的问题。
追根溯源,还是老话:“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所谓腐败,不就是最大的三俗吗?
那些贪官的作为早超出了通常意义的俗,他们的榜样作用对社会有巨大的腐蚀性。而即使一般官场,如今吹牛拍马的庸俗,红男绿女的低俗,金钱至上的媚俗,不是随处可见吗?酒桌上不说几句俗话,甚至会被看做异数。
对此类行为当然只能规范。但从政府管理上来说,是可以从制度上加以限制与杜绝的。譬如三公消费,(即公车、公吃与公游)难道就没有根本整治的办法?
如果对此听之任之,或者越治情况反而越严重,那还谈什么治理三俗?老百姓再俗也是花自己的钱,而且如果当官的都艰苦朴素,领导带头坐最差的车,没准民间就争着不坐车了。
马克思与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而《礼记·襄公》中也有这样的话:“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
这是鲁国司寇(即大法官)臧武仲当年对国君季孙说的,今天仍有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