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9月5日讯(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 陶俊晓)记者5日从烟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了学杂费、课本费全部免除外,按照寄宿生8%的比例为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住校生补贴生活费,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750元。
普通高中按照学校在校生总数的8%确定受助人数,为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学生发放政府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按学生困难程度划分三档,—档500元、二档1000元、三档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学费全部免除,并按照校内非涉农专业在校生总数的5%确定免学费人数,对农村户籍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学生免除学费。另外,烟台市还将为所有农村户籍、县镇非农业户籍学生以及城市户籍中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学生发放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金,受助比例设定为在校生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