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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突收附加费引质疑
有关部门未广泛通知,乘客多花五角不太情愿
  • 2010年09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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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5日讯(见习记者马瑛牟张涛)细心市民会发现,从4日起,德州城区内的出租车副驾驶座的前方贴上了一张德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的纸条,称乘客打车每次要交纳0.50元的燃料附加费。而由于事先没有通过媒体对此广泛通知,不少乘客对此质疑,甚至拒交5角钱的附加费。

    4日,记者乘坐德城区内的出租车,下车交付打车费时被告知需要另外交纳0.50元的燃料附加费。在副驾驶座的前方,记者看到一张由德州市价格监督监察局监制的白色纸牌,上面标注了燃料附加费:0.50元/次。

    收取燃料附加费,为何市民事前并不知情?常驻湖滨北路某酒店门口的出租车师傅告诉记者:“涨了5角钱,对于我们来说根本就没什么用处,天然气涨了这么多,才给我们涨5角,另外,市民有的根本就不会给,我今天上午拉了十几个人,只有一个人给燃料附加费,其余的都没给,要么说没有零钱,要么就是不给。”

    随后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均表示对于出租车收取燃料附加费并不知情。不少乘客表示因为未见官方通知,因而被多收五角钱不太情愿。

    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燃料附加费是物价局制定的,他还表示加收燃料附加费不需要召开听证会,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并称当出租车燃料费用回落到一定价格时,相关部门会取消这一费用。

    记者通过德州联运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燃料费纸牌是德州市物价局3日发给出租车公司的,并且还表示此次涨价是全省范围内统一进行的。

    家住湖滨中大道的市民赵先生表示,出租车逐渐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我们也知道燃气价格上涨,出租车成本加大,但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应该事先给我们一个通知啊,否则还以为是出租车自行调整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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