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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统—委派单导游才能带团
  • 2010年09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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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31日讯(记者 杨淑君)9月1日起,全市旅行社将统—使用《山东省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其他形式的导游委派单和行程安排单停止使用。导游不携带统—委派单,将被认定违规私下承揽业务。

    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由山东省旅游品质保障系统(简称品保系统)自动生成,该品保系统已在2009年底在全省旅游业运行。旅游消费者可通过系统进行咨询、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旅游部门也能在该平台获取有效监管市场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信息和数据。

    据介绍,根据省旅游局近日下发的《山东省旅游品质保障系统使用试行管理办法》,全体导游自9月1日起,必须使用统—形式的委派及行程安排单,并作为旅游合同附件,提供给旅游者。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根据品保系统规范,对导游服务进行管理,并按品保系统设定的程序派遣导游。导游带团时,不携带该单据,将被视作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9月中旬,省旅游局将组织旅游执法人员,赴主要景区对导游使用该单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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