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记者赵郁)《功效型牙膏标准》9月份正式实施。然而,记者5日走访发现,在岛城销售的不少功效型牙膏仍未按照规定,在产品外包装上注明“QB2966”(功效型牙膏的生产标准)的标识。
据了解,功效型牙膏是指除了具有牙膏的基本功能外,还兼有预防或减轻某些口腔疾病,促进口腔健康的功能。如防龋、抑制牙菌斑、有助于消除延迟炎症等。而根据《功效型牙膏标准》,9月份起所有功效型牙膏都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注“QB2966”标识,并且其宣传的功效作用必须具有“功效验证报告”文件支持,“功效临床试验报告”必须由正规的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研究所出具。
5日,记者走访发现,岛城多家超市在售的功效型牙膏有十多种,除了舒适达、中华、舒客等少数品牌牙膏的外包装已经标有“QB2966”标识外,市民熟悉的高露洁、LG、佳洁士、云南白药等部分品牌的功效型牙膏并没有QB标识。记者注意到,不少超市各品牌功效型牙膏的促销人员对QB标识也大多不了解,在向顾客推荐牙膏时,也多以“有药用功效”、“可以预防、治疗牙周炎等”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