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记者盛文静)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青岛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对于社会团体中的隐匿会费、截留捐款收人设立的“小金库”等行为,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设立了投诉热线,举报的市民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6日下午,青岛市召开了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治理工作正式启动。据了解,此次被治理的范围是依法在市、区(市)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重点内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社会团体“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为隐匿会费收人设立“小金库”;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截留捐赠收人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人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等情况。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至2010年11月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律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今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此次专项治理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对于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人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附青岛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82106029,举报邮箱:“gj“tc@16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