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记者李珍梅)4日晚上,市民陈女士和3个同事在新田路一饭店吃饭时,索要发票时没大在意就随手放进钱包里了。等拿到单位报销时,被告知是假发票。回到店里找老板时,老板却不认账了。
陈女士说,当时他们消费了50元钱,付账后,服务员将发票和零钱叠一起,她没仔细看发票,随手就放进了钱包里。等6日上班时,拿到单位上打算报销,才发现是假发票。陈女士找到这家饭店,可店老板却表示,他家从没开具这种发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南分局工作人员看了这张发票后,明确表示是假发票,经查询,该发票为李沧区一足浴馆在2010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拿到发票后最好仔细看一下发票。“因为现在人们习惯了要发票,而不会去看发票的真假。”若发现是假发票,可拨打12366-2现场举报。举报者将会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