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6日讯(记者 肖会)在聊城市人民医院门口摆摊的张女士,本是热心助人帮人看管自行车,却一时疏忽让自行车丢失,车主竟要求张女士折价赔偿。6日,热心的张女士被泼了一盆凉水。
9月6日上午,家住兴华路的刘先生到人民医院给妻子送饭,由于天气不好,刘先生正为存放新买的自行车犹豫时,发现以前的邻居张女士正在天桥下边卖水果,便主动上前打招呼。希望张女士能帮忙照看新自行车,得知刘先生是为住院的妻子送饭,热心的张女士便答应下来。谁知大约半小时后,刘先生出来时,发现他的新自行车不见了。
“中午,医院外边买饭的人很多,还有人看病号买水果,我忙起来也没太注意!”张女士既委屈又无奈地说。在医院门口,刘先生告诉记者,自行车是前几天为女儿新买的,价值400元钱,因为自己着急上楼送饭存车不方便,才委托张女士看管,张女士在看管过程中丢失,理应赔偿。而张女士觉得是刘先生要求她看车的,丢车的责任让她负难以接受。
争执中,不少围观市民进行劝解,张女士最后无奈之下答应赔偿一半,并当场给付刘某200元钱现金。记者咨询聊城市山河法律事务所的陈茂林得知,按照委托协议,受托人在将委托人的财物丢失后,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提醒市民不要太轻易接受别人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