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9月7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刘金龙 )近日,荣成市港西镇张某因无证驾驶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行人重伤,现已被依法给予治安拘留15天。张某在被送往拘留所的途中,后悔不迭,认为自己不该违反法律无证驾驶机动车,最终导致害人又害己。
张某每天都是凌晨2点出门批发货物,清晨6点前回到港西镇市场,这个时间段一般都能避开交警检查,所以总是心怀侥幸无证驾车上路。8月19日5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货车沿302省道由威海回荣成,途经泊于镇附近时将顺行在道路右侧的一名妇女董某撞倒,并向前拖行了20米才停下,致董某受伤。案发后民警在对张某的询问中得知,张某驾车前并未在公安机关取得驾驶资格,这几天由于家务事烦心没有休息好,导致精神恍惚,驾驶时没有发现路旁的行人,最终将董某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