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刘军
据《齐鲁晚报》9月8日报道,近日,济南市公安机关集中对137名“只出租、不管理”,拒不履行出租房屋管理职责的“甩手房东”依法进行了处罚。
客观地讲,省城市民把自家闲置或者多余的空房实施租赁,增加一些生活的收入,本是符合常理的事情。挣钱我们提倡,但也应当遵守基本的法律规定,并且要承担一定的社会管理责任。不能对现行的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置若罔闻,而不加分辨、不问曲直,只要有人租房甚或谁给的价钱高,就把房子租给谁,好人坏人不分,由此给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埋下了隐患,一些心存不良者或违法犯罪分子,恰恰利用某些房客只贪财、不过问的麻痹心理,堂而皇之地租住房屋,以逃避政法机关的打击。从以往发生的几起重大危害社会的治安案件来分析,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利用了私人出租屋作为“避风港”,而那些没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也俨然成为不法之徒的罪恶衍生地。说轻了某些房客是在赚租房钱,说重了是在助纣为虐。对这样的房主予以惩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房主的“只租不管”行为被责罚也是咎由自取!
该赚的钱要赚,该办的手续也要及时办理,挣个合法合理的安稳钱,又为社会安定做了工作,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