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壁
今年25岁的姑娘小崔反映,她在上杭路一家韩国料理店当厨师长,5年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崔称,2010年4月25日晚上,她向料理店老板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并让老板补缴保险,没想到老板不仅不同意,还当场解雇了她。而料理店则坚称,他们这里从来就没有过小崔这个人。
厨师长】 大雨夜被赶出门
6日,小崔和姑姑崔女士向本报反映,2005年6月28开始,小崔就在青岛市上杭路60号朴氏木屋韩国料理店,担任厨师长。小崔说,因为料理店生意很好,又只有她一个厨师长,所以工作时间很长,从上午9点到晚上10点,每天都超过12个小时,还没有周末休息日,其他法定节假日也不休,只有春节放假三天。
小崔说,五年来,老板从没和她签过劳动合同,只是给她办理了工资卡,每月3000元工资,让她住在店里提供的宿舍里。2010年4月25日,小崔向老板提出工作这么久了都没签合同,想要签订劳动合同,没想到老板很生气,不仅不同意还要解雇小崔,让小崔连夜搬出料理店提供的宿舍。
“孩子在店里干了五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晚上下着大雨就等一天让孩子再搬走都不行。”小崔的姑姑崔女士对料理店老板的做法很寒心。
料理店】 我们这没这个人
7日,记者致电小崔所说的上杭路60号朴氏木屋韩国料理店,问起小崔2005年至2010年是否曾在他们料理店当厨师长时,老板娘回答“我们这儿没这个人!”。记者又表示,手中有一份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上面裁定小崔和他们料理店在上述事件内存在劳动关系。老板娘迟疑了一下说:“让法律来解决这个事吧!”然后就不再说话。记者再次致电料理店,老板娘则表示不愿再发表任何意见。
提出九项证据小崔赢得仲裁
小崔认为自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很正当,老板开除她的行为是违法的。小崔随后向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尽管小崔提供了在料理店工作期间办理的健康证,以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在料理店居住期间办理的暂住证以及在2OO8年至2O1O年期间在料理店的工作照和合影,还有跟料理店老板以及老板娘谈话的录音等九项证据证明2OO5年6月至2O1O年4月在料理店工作。
2O1O年6月18日,仲裁委员会出具了裁决书,认定小崔和朴氏木屋韩国料理店在2OO5年6月28日至2O1O年4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料理店方面为小崔补缴这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小崔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85OO元和带薪年休假工资354O.22元,共计42O4O.22元。
不服仲裁结果料理店提诉讼
料理店方面对仲裁结果不服,并于7月6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在料理店向法院提起上诉后,小崔也向法院提起诉讼。小崔说,仲裁期间,小崔提出要求料理店支付2OO8年2月1日至2O1O年4月28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875OO元,但是裁决书只支持了2OO8年1年的双倍工资,并要求支付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共计十余万元。
“我们原本不想跟料理店争下去了,没想到他们先起诉了。”小崔的姑姑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料理店的上诉书时,看到料理店还是不承认跟小崔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感觉非常气愤。小崔随后也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中旬法院即将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