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8日讯(记者侯海燕)8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9月份,是泰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期。泰安高校及市属及以上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校的12余万学生将集中缴纳201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据了解,今年在校生将在收取学费时一起缴纳2011年度医疗保险费。高校大学生2011年度缴费标准仍为每人40元,低保、重残学生每人10元。为体现对大学生参保的照顾和优惠,今年新入校并参保的大学生,从缴费之日起就可以享受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等待遇。新入校参保的大学生,也可以一次性缴齐在校各学年医疗保险费。2011年度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按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各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用于保障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需求。
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泰安市驻泰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数总数将达8.6万余人。市属及以上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校学生,2011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标准也是每人40元,低保、重残学生每人10元。各学校要在学生开学时与收取学生书本费等一起收取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未参加居民医保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学生不得以已参加商业保险为由,拒绝参加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