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9月8日讯(记者 李芳芳 通讯员杨全新)8日,记者从泰安市财政局了解到,对于融资困难的市级中小企业,财政局可以提供过桥还贷资金来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泰安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过桥还贷资金在泰安尚属新型的扶持政策,指为基本面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正常生产经营、市场前景比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的资金。该资金坚持实行市场化运作,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坚持统一管理和有偿使用。
据了解,过桥还贷资金是只能用于企业还贷续贷应急的流动资金,而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用途,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借用企业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企业借用过桥还贷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期应归还银行贷款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需在银行贷款到期20个工作日前与承贷银行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承担还贷资金运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