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8日讯(见习记者杨金涛通讯员贾通洲)8日上午10时许,德州市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揭牌。陵县消保委是德州市第一家由“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消保委”的县级单位。
据了解,截至6月底,德州市129个工商所已基本建立起消协分会,设立基层消费投诉服务(指导)站486个,方便了基层消费者的投诉。“一会两站”的建立把消费维权工作的前沿延伸到基层,服务到消费者身边。
作为德州市唯一试点单位的陵县工商局,以“打开大门办消协、办好消协为社会”为理念,在德州市率先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委”),吸收有关职能部门、企业和媒体、法律界专业人士直接参与消保维权工作,下设5个部门和11个分会以及90个投诉服务站,构建起三级消费维权网络,从而为实现消费者“不出社区就可消费维权”的目标打好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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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大力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基层组织名称统一为“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简称“一会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