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9月8日讯(记者 孙丽乐通讯员曲森戚宜炜)威海2010年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岗位申请工作全面启动,企事业单位通过岗位审核后,可为威海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可享受威海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审核认定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组织威海户籍毕业后1年以内未就业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开展为期3-6个月的岗位训练,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见习基地需要具有专设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专门的带教人员、完善的见习计划、考核制度和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接收毕业生总量应不少于30人。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书面申请,执《威海市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于9月17日前上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经审核后确认为见习基地,于9月21日前对外公布。
威海户籍毕业后1年以内未就业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可自愿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见习基地报名,也可经由生源地人事部门提出见习申请。各就业见习基地也可直接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联系,达成见习意向。见习期内,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不建立劳动关系但要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双方协商—致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同时终止见习协议。见习基地应及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月标准为威海市区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920元。见习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负担50%,市财政和见习毕业生生源地财政各负担25%。见习基地应当为见习毕业生支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每人半年50元。就业见习每人只能参加—次,不得重复参加。如果毕业生提前结束了见习,其见习生活补贴则按实际见习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