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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倒残液,不妥
  • 2010年09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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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王强

    近日,笔者路过胜利庄西路,看到一私营液化气站工作人员将客户液化气罐的残液偷偷往路口雨水井里倒。笔者提出危险,他竟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此举看似省事,但实在太过危险。液化气钢瓶残液绝不能私自处理,这些残液虽然不容易气化,但一遇明火就会立即燃烧、爆炸。私自倾倒和处理液化气残液的行为都应被严厉禁止,否则非常容易引发事故。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制止此类危险行为。同时,为确保安全无忧,液化气用户不要图便宜,最好到正规气体充装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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