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卞庄镇彭先生反映:8月20日,他女儿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他儿子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肇事车当场逃逸。他儿子看见了车辆的车型、颜色、车牌号的后三位,然后彭先生立即召集亲朋好友到附近寻找嫌疑车辆。苍山交警大队事故科对此嫌疑车辆进行了扣押,9月7日,事故科给彭先生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以“证据灭失”为由将此车释放,并以此结案。
记者帮办:9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苍山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他称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只是表明现有的证据没法证明扣押的嫌疑车辆就是肇事车辆,所以超过5个工作日,就无权再继续扣押车辆,只好释放。对于彭先生所说的“以此结案”的疑问,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释放了嫌疑车辆并不代表就此结案,并表示他们已经立案并一直在侦查肇事车辆。帮办记者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