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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维修基金 业主掏钱维修
  • 2010年09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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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13日讯(记者 曹剑)一小区有23户业主到物业登记房顶漏水,希望物业帮助解决,但由于没有房屋维修基金,最终只能自己掏钱维修。

    13日上午,华新社区1号楼前的几位业主正在讨论如何维修漏水的房顶。据了解,家里漏水的是住在6楼的谢先生,其他几位业主跟他同住一个单元。“基本上从小区建成,我就在这里住,近两三年家里的房顶开始漏水,逢阴雨天就需要用脸盆接水,墙面也都花了,很难看。”谢先生说,他到小区物业做了登记,希望物业能帮助维修,但“物业让同住在这个单元的各户平摊维修费,我们每个月都要交物业费,为何还需要我们自己掏钱?”住在谢先生楼下的孙女士认为,住户平摊维修费的方法不合适,“我家每个月交13.2元的物业费,包括垃圾清理、维修费等等,再让我们交钱,不合理。”

    2号楼6楼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1998年买的,房顶从去年开始漏水。他到小区物业反映的时候,物业给予的答复是“维修费用完了,要修需要自己掏钱”。“据我了解,登记屋顶漏水的业主有20多户。”张先生说。家住7号楼6楼的冯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由于工作繁忙经常不在家,房顶漏水经常弄得家里一片狼藉。“从2002年到现在,我已经到小区物业登记过五六次了,但是最终还需要自己掏钱,交物业费的时候不是说包括房屋维修基金吗?”

    随后,记者来到华新社区的物业办公室,负责人孟经理表示,平时收取的0.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中不包括住房维修基金。从2005年,小区物业张贴了关于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的通知,但是一直到2007年,都没有一户业主缴纳。“现在这些楼房已经过了保修期,业主都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所以屋顶漏水的维修费用还是需要由业主自己来承担。”孟经理表示,在房顶漏水的业主登记之后,共核实有23户业主面临屋顶漏水难题,小区物业已经积极协调动员所在单元的各业主解决维修费用分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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