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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用三年规范小企业用工
职工七人以上就要签劳动合同
  • 2010年09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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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9月13日讯(记者刘玉彩)今后职工人数在7人以上的个体户也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13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针对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的现状,该市启动专项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3日,青岛市启动了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专项行动计划,计划实施范围是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包括职工人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职工人数6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建筑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的零售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企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的邮政企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饮业;职工人数在7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青岛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本次专项行动计划具体工作目标为2010年底,全市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2011年底,全市各类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2012年底,全市各类小企业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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