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13日讯(记者刘彦朋)13日,记者从聊城市人社局医保处了解到,2010年秋季学生医保费开始缴纳,9月30日截止。
据介绍,为保障全市各类在校学生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0年秋季各类学校学生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已于9月1日正式开始。这次缴费范围是:市辖区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所有高中、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初中、小学、托幼机构等各类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参保缴费工作由各学校集中组织,统一向医疗保险处缴纳。缴费期限为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待遇享受期是今年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缴费的标准为一般学生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贴12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贴130元。
对2010年已参加新农合的学生,按照学籍参加下一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即缴纳2011年8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