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赵兴超)14日,泰城市民李女士在超市购物时,实际价格为32.26元的商品却被收了40.5元,李女士没有及时发现,把购物小票随手丢弃,致使出错原因无从查证。超市解释,可能是小票打印数据出错或优惠商品未打折收取才出现了问题,在找到当时付账的收银台后,查询具体账目或可查明原因。
14日晚上,泰城市民李女士在财源大街某超市购买了标价为18.8元的护发素一支、6.5元的牙膏一支、6.96元的酸菜一包,在收银台付款时显示应付款为40.5元,李女士当时没有仔细核算,如数付清账款后随手将小票丢进了垃圾箱。回到家后,李女士根据自己的记忆,发现所购买的3种商品实际总价为32.26元,超市多收了自己8.24元。“买的时候我都是特意挑选的,价格不可能记错。”李女士说,“上个月我也遇到了算错账的情况,一件商品刷了两次条码,多收了一件的钱。后来经核实,才给我退了钱。虽然钱不多,可事关信用问题。如果这种事情频繁发生,消费者的利益势必受损,难不成买东西时都要带着计算器一一核对价格?”
针对李女士所遇到的问题,该超市收银中心解释说,出错的原因可能是打印机打印小票时数据出错或者优惠打折的商品未打折按照原价收取。因小票丢失,李女士需到超市调取录像找到当时付账的收银台查询具体账目,才能找到出错环节及原因。
泰安市12315申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许多消费者曾遇到类似情况,但都因涉及金额少未与商家交涉。与发票和收据不同,超市小票容易被消费者忽略其重要作用。小票不应仅被作为超市出门的凭证,还是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货的凭证。超市应该完善管理,减少因管理漏洞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消费者应该仔细核对小票,如发现超市有不合理行为,可以依法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