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5日讯(记者李倩通讯员张淑娟)“砰”的一声,鹿洼煤矿职工食堂一角的一个啤酒瓶发生爆炸,突如其来的啤酒碎片将一旁一名女职工的下巴划出了大约5厘米的口子。经质监12365调解,啤酒生产企业赔付受伤害职工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000元。
15日上午,鹿洼煤矿职工食堂的杨书记将一面锦旗交到济宁市质监局稽查局分管局长周天生手中。据介绍,8月1日下午4点多,该食堂的职工在盘算当日销售单据和货物时,存放在吧台附近的一瓶啤酒突然自行爆炸,碎片将食堂一名女职工的下巴划伤。啤酒生产厂家表示,公司生产的啤酒都是经过检验合格后才出厂销售的,啤酒瓶爆炸可能是当事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在与啤酒生产厂家协商无果后,10日,该煤矿职工食堂将啤酒厂家投诉到质监12365。
12365热线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当日就赶到事发现场,全面调查啤酒瓶爆炸的情况,并初步判断啤酒瓶爆炸非人为因素。通过执法人员协调,近日,啤酒生产企业赔付受伤害职工手术费、医药费等共计3000元。
12365热线工作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开启啤酒时,应注意开瓶方式和摆放位置。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方法开启啤酒瓶,极易导致酒瓶受损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