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5日讯(记者马辉)记者从济宁市财政局获悉,为切实加大济宁市调结构转方式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近日,济宁市财政安排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企业转产和安置职工。
据了解,奖励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确保全部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企业转产和安置职工支出。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奖励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市财政将追回相关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