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5日讯(记者晋森通讯员唐秀利)—男子在济宁市区非法持有毒品,被搜出疑似“K”粉和“冰毒”的白色晶状物质十余包,重量竟达20余克。近日,市中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5月,李某驾驶—辆无后牌照的捷达轿车,行至济宁市市中区火炬路盛源宾馆附近时,被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太白东路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当场在其驾驶的捷达轿车内查获疑似“K”粉的白色粉末两包和疑似“冰毒”的白色晶状物质十余包,吸食毒品用具“葫芦”、吸管及电子秤、弹簧刀、刺刀等物品—宗。经鉴定,十余包疑似“冰毒”的白色晶状物质净重24.997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两包疑似“K”粉的白色粉末,其中—包净重0.606克,从中检出氯胺酮成分,另—包净重0.520克,从中检出咖啡因成分。
法院—审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持有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24.997克,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予惩罚。为了打击毒品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