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吁请的,不被接受的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减税计划,不被接受的原因是“培养全民纳税意识”。还据说,这一思想是从西方引进的。
口魏雅华
2010年9月9日,中国的各大媒体都纷纷报道了这样一条来自大洋彼岸的新闻:9月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在本周内提出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永久性减税计划,同时不再延长对富裕阶层的减税措施。根据奥巴马提出的计划,2011年税收中的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
美国是用这样的税收战略:占美国总人口约2%的、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们纳税,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来缩小美国的贫富差别。
我不知道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的税收专家们会作何评论。我想到了咱们将工薪们一网打尽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已经成为了工薪们的人头税。中国纳税的主力军是占总人口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而我们所吁请的,不被接受的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减税计划,不被接受的原因是“培养全民纳税意识”。还据说,这一思想是从西方引进的。
在2009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上,便有众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求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3000元,然而,会后便没了下文。2010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上,又有众多的代表和委员,再次强烈要求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5000元,可会后又没了下文。至今仍在以2000元为起点征收。
奥巴马所划定的中产阶级的界限是: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月收入在2万美元以下。而中国所划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界限是:月收入在2000元人民币。我国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最新数字为年收入0.3266万美元,月收入仅为272美元。两者的差别接近100倍,竟如此之大!可中国的税收专家们居然说,这一思想是从西方引进的。
比如税收专家孙钢说,“按照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全国缴纳个税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到2%。进一步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是令少数高收入者获益,低收入者受益不大”。我真不知道孙钢先生的账是怎么算的。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4元。按照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己将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一网打尽。怎么会才2%?不知道孙钢先生2%的比例是以什么为基数的,可无论是以13.9亿的全国人口,还是以全国所有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为基数,都无法得出这个2%的比例来。这是笔误、口误,还是别的什么误?
美国中产阶级的界限是: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中国中产阶级的界限可不可以是:年收入在25万人民币以下?是不是可以对低于这个收入的中国人减税,请税收专家们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