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记者邱祎)16日,记者从济南市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获悉,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济南将对核准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所属运输车辆实行首次年度复核。渣土运输单位车辆复核合格率低于95%,将暂停其渣土运输资格。
本次年度复核时间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主要复核运输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是否已年检;运输单位的运输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车辆牌照、城建号牌、交通险等手续齐全;车辆行驶证通过年检,车辆无行车违法违章记录;车辆车容车貌、车况良好,运输单位简称、后放大号清晰完好,车辆前后牌照、城建号牌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位置悬挂;车辆全密闭装置及电子信息标签功能良好以及驾驶员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且无交通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