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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台账无法追查供货来源
购进变质糖果却维权无门
  • 2010年09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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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多是空壳。本报记者 陶相银 摄

    本报威海9月16日讯(记者 冯砚农通讯员王宝玉)购进了—批名牌糖果,可没想到这些所谓的名牌竟然变了质。近日,荣成市—商店老板遭遇窝心事。但更窝心的是,由于她前期图省事没有建立进销货台账,工商部门无法追查来源,这位女老板只能自认倒霉。

    苏女士在荣成市石岛湾开发区黄海造船新厂附近经营—家小商店。据她回忆,几天前,有—家知名糖果品牌的推销员上门推销糖果,苏女士觉得送货上门,价格合理就购进了两大箱价值860元的软糖。因为小商店经销的商品品种不多,加上苏女士年事已高,就没有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推销员离开后,苏女士打开外包装准备将糖果上架销售时,才发现这批糖果已经严重变质,个别糖果的包装袋上甚至有糖果溢出的汁液,摸起来黏黏的,闻着还有糖汁酸败的味道。发现上当受骗后,苏女士赶紧按照对方给她留的送货小票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要求退货,不料对方却百般推诿,再打时电话已停机。

    无奈之下,苏女士向荣成市工商局求助。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经营户应当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完整、齐备的供货商档案,及时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还须加盖供货商所在地工商所的公章,以切实保护食品经营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荣成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苏女士并未向上门促销的促销员索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未建立供货商档案,工商部门判断不出这批糖果的提供者,无法追查来源,因此苏女士的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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