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署9月16日立案起诉原无线电视(TⅴB)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怀疑他们涉嫌贪污及串谋诈骗罪行。3名被告为陈志云(51岁),无线电视总经理;丛培昆(28岁),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董事;陈永孙(63岁),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被告将于下星期二(9月21日)上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陈志云及丛培昆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还各被控两项交替罪名,分别是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代理人提供利益。两项贪污控罪指,陈志云及丛培昆于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间,—同串谋让陈志云收受由思潮广告提供的约12.7万元的款项,作为陈志云在两项与无线电视业务有关的活动及表演中参与或表演的报酬。
另外,廉署又指陈志云及丛培昆在今年1月至2月,串谋诈骗无线电视和旗下艺员出席陈的新书出版活动。而最后—项控罪指丛培昆和陈永孙串谋诈骗无线电视,不诚实挪用55万港元。
有指无线原定安排陈志云于本月底举行的“邵逸夫奖”颁奖礼担任司仪,但陈志云的名字已在工作人员名单中剔除。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现在不会作任何评论,但涉案人的职务及工作会继续暂停。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