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7日讯(记者刘爽 通讯员 石紫)17日上午,济南市老龄委五年主题系列活动研讨会召开。部分专家在会上建议,随着社会发展和高龄老人绝对量的增多,应将老年人发放补贴的年龄降至80岁,并适当提高发放额度。
据悉,目前济南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近百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7%,高于全国12.8%的平均水平,并以年均3.1%的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
2006年以来,济南市老龄委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年”、“爱老奉献年”等主题系列活动,并且做到了“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在全市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据悉,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济南市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连续十几年为百岁老人发放生活补贴的基础上,从2008年1月起,为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90至99周岁无离退休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生活补贴。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先后进行了增发,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专家提出,随着济南市高龄老人绝对量的增加,以及物价水平指数的提高,根据相关部门对济南市老年人生活费用的调查,应该提高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的水平,否则无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考虑到现有的财政状况,应当逐渐提高发放水平。专家建议,应当从80岁开始发放生活补贴,最低每月150元,各区按照自己的财政情况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