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居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资金从哪里来?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资金,无疑为新居建设提供了大额资金支持。”聊城市住建委一位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以高唐县为例介绍,该县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与姜店乡苦水郭村、赵寨子乡曹庄村、琉璃寺镇东高村、梁村镇范庄等村庄签订了12项土地复垦协议,共申报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1353.9亩。姜店乡、赵寨子乡、梁村镇、三十里铺镇等乡镇的20个村庄启动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预计可节约建设用地近3000亩。
为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该县财政对集中建设腾出土地进行复垦的建房户每户预付1万元用于新居建设,复垦后的土地由村集体使用,挂钩指标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和应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全部用于提供结余指标的村庄。
“除了增减挂钩获得政策资金外,各县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当地实际,尝试了另外几种资金筹集方式。”该负责人介绍,财政直接投资,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莘县财力一直非常紧张,但在农村新居建设中,拨出500万元作为整村建设贷款贴息和规划设计费用的专项资金,规定单户借款金额5万元以内的,由县财政按年息3.5%的标准给予贴息。
各县市区均建立了融资平台,广泛筹集资金。东昌府区的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冠县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高唐县的兴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清市的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城中村改造、乡镇试点村建设、建设用地置换、土地挂钩前期费用等提供了资金支持。
此外,各县市区还采取补贴贷款利息的办法,通过整村联保、十户联保、五户联保、大户担保等多种形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