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孔红星 通讯员 商积显)一名驾驶员酒后开车在宁阳县撞倒行人后,怕别人看到车牌,关闭车灯仓皇而逃。事故发生后,紧跟肇事车后面的货车驾驶员鸣笛示意驾驶员停车,因车速太慢未追到肇事车,但记住了车牌部分号码。民警在其他道路询问货车驾驶员时,肇事车从身边急速而过。最后,酒后开车的肇事逃逸驾驶员被刑事拘留。
15日晚上9时25分许,正在值班的宁阳交警事故科副指导员樊洪涛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指令,在宁阳县罡城镇三中前,一辆银白色的轿车撞了一行人后,向东逃跑了。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老者躺在路上,但没有生命危险。随后,120急救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民警经过查看现场,发现除了伤者留下的一摊血迹外,现场没有遗留任何肇事车辆上的东西。目击者告诉民警,肇事车是一辆银白色的轿车,向东逃逸,当行至罡城东边的加油站附近时,肇事车关上了大灯,后来就看不到了。民警询问目击者得知,事故发生时,一辆大货车在肇事逃逸轿车后面,并且还鸣喇叭、会灯,示意轿车停车。
晚上10时许,办案民警在磁窑三中队见到了报警人。报警人告诉民警,他在事故现场追赶肇事车辆未果,但看到银白色肇事逃逸车是泰安牌照,号牌前面有个字母C,最后一数字是7。在民警调查报警人时,一辆银白色轿车由104国道上蒙馆公路往新泰方向转,报警人说肇事车与这辆车的样子一样。办案民警注意到这辆轿车的前挡风玻璃损坏了,同时注意到这辆车的号牌中有个C,还有个7,与此同时,报警人说这就是逃逸的肇事车。随后,民警将该车拦下。
民警调查得知,驾驶员陈某是新泰市人,当晚喝酒后驾驶车辆在宁阳撞倒行人,怕被别人发现才关掉车灯,随后向泰安方向逃逸。目前,肇事司机陈某因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已被宁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