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9月19日讯(记者侯文强通讯员葛安吉 肖日山)记者19日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烟台市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将执行新的发放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从10月份开始,取暖补贴将与养老金—并发放到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中。
据介绍,今年起烟台市执行的取暖补贴政策有两个显著的特点:—是待遇发放标准高,每人每年1100元;二是覆盖范围广,全市所有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含当年去世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都能享受到取暖补贴待遇。
根据规定,对于每年9月30日前在册的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将与10月份养老金—并发放到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中;对于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其取暖补贴将会在核发养老金待遇时—并发放;对于当年去世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也将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