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9日讯(记者 陈鸿儒 通讯员布留宪)出台专门建设规范、改善敬老院供养环境。日前,济宁市民政局出台一项标准,对敬老院软硬件建设提出要求,同时制定规划,力争在2011年6月份前,济宁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济宁市原来只有一个《农村乡镇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济宁市民政局出台《农村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该《标准》根据敬老院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经过修改制定的,从组织机构、基础设施、护理服务、医疗保健和安全护卫等十个方面对敬老院软硬件建设提出了十分具体的标准,包括工作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安守则等均有详细要求,力争为五保对象提供非常细致的服务。
同时,济宁市民政局出台专门文件,督促敬老院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改善环境面貌,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将从10月份开始进入实施阶段。此外,还对敬老院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目标,力争2011年6月底之前,每个乡镇(街道)集中供养率不低于75%,全市平均值达到80%以上,所有乡镇敬老院达到省规定的三级院以上服务管理水平。2012年底,力争所有乡镇敬老院均达到省规定的二级院以上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