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9日讯(记者 黄广华 通讯员 赵福军)记者从济宁市公安消防部门获悉,从即日起至年底,济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除隐患、保安全”为主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消防部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明查暗访,核查重点工作内容,定期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将采取拘留、责令“三停”(即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