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9月19日讯(通讯员屈邦梅崔秀英见习记者 刘杰)郯城县杨女士拿着洗衣单据去县城—干洗店取衣服的时候,被告知衣服已经被人拿走了,店主拒绝赔偿。经郯城县工商部门调解,干洗店赔偿杨女士220元。
杨女士于9月10日在县城—干洗店干洗了—件羽绒服,17日去取衣服的时候干洗店老板却说衣服已经被人拿走了。杨女士以自己手里握着洗衣单据但是衣服却被擅自取走为由,要求干洗店老板赔偿羽绒服的损失,干洗店老板拒不赔偿。无奈的杨女士拨打了12315申诉举报电话。
郯城12315执法人员立即与店家取得联系。经调查了解,此干洗店开业不久,员工业务尚不太熟悉,在其他客人来拿衣服时误把杨女士衣服拿走。
经过执法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由干洗店赔偿杨女士损失的衣服折价220元,对此结果杨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