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临商路工程项目部经理冯先生O冯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工作人员马上报警,挖掘机已经被交警部门依法扣押,当地政府部门也已经介入协调处理O
冯经理称,挖掘机是工程部门租赁的,出事应该由车主负责,而且伤者不是本部门职工,受伤和施工并没有关系,现在只能等待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O
肇事挖掘机车主姜先生说,出事当天他便为成家支付了9500元治疗费,前两天又汇了2万元O
姜先生说,事发时挖掘机在正常施工,发现孩子要从挖掘机旁经过,司机已经招呼孩子从其他地方走,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事O
本报记者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