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苑菲菲)辞职后想领工资,却被要求先交50元押金。回来领取押金时,又被告知超过限定时间押金被扣。青岛太平洋恩利食品有限公司的前员工张先生觉得不合理,这条款是不是太霸道了?
从枣庄来青岛打工的张先生经—劳务派遣公司介绍,进入青岛太平洋恩利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因为无法忍受车间的低温,刚干半个月他就主动辞职了。“当时说是46~56元—天,17号那天我就去领工资。”张先生说,自己在大门口被要求登记同时缴纳50元押金。对方告诉他,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可以回来拿回押金,但必须在1小时之内,否则押金将被扣除。
据介绍,领取离职后的工资,需要先拿工资条,之后再到另外2个部门去填写表格,最后才能办离职手续。因为张先生工作时间短,对方没有给他工资条,张先生便来到驻场的劳务公司处讨说法。等再次回到门卫处时,早已超过了1小时,50元押金被扣除。郁闷的张先生向工友—打听,这种事情还非常普遍。“厂子很大,离职要经过三四道手续,而办理手续的办公室之间距离都很长。加上每天每个办公室前都排着队,1小时根本办不完。”没领到押金的工人们很不满,他们认为工厂此举有故意扣押金之嫌。
20日下午,记者以工厂工人名义联系到驻场的劳务公司。“交50块钱押金后限时办离职是厂方安保处规定的,你要想领工资就得先交上。”劳务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人辞职后就不再是厂方员工,交押金是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不是规定1小时,是规定2小时,完全够工人办完手续。”青岛太平洋恩利食品有限公司安保处的工作人员承认,的确有部分员工没有得到押金,但原因并非超时,而是“他们自己不回来领,不要了”。
对此,市劳动保障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收取押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因该厂在城阳区,工人可拨打87860462进行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