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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09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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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告儿子追索11万元

    本报威海9月21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张燕春 解品彩)儿子向银行贷款11万元,父亲提供了担保。由于儿子无力月供还款,银行开始扣除父亲名下存款,父亲不得不替儿子全额还贷。此后,父亲就此11万余元的担保代偿责任起诉儿子,要求全额偿还。因为夹杂着血缘关系,这起普通的担保追偿纠纷变得格外令人深思。

    2009年7月13日,木某、木某某父子与中国农业银行威海分行签订个人贷款担保协议,后者向银行借款11万元,今年7月12日还清,由父亲木某提供还款担保,抵押物为渔港路的一栋门市房。

    木某某取得贷款后,直到今年2月尚能及时逐月还款,但此后无力还款。从3月到6月,银行转而从木父个人账户逐月扣款,累计达3000余元。算了一下账,木父感到这样不划算,干脆自己掏钱,于今年7月15日替儿子向银行还清了11万余元,至此累计替儿子还款113000余元。7月15日当天,木父就把儿子起诉到环翠法院,要求儿子全额还清113000余元。

    案件进人审判程序后,父子双方纠缠于那栋被抵押门市房的租金收益以及众多的家务琐事。木某某以为自己拥有四分之一产权,而父亲未经自己同意将其出租,所收租金也从未付给自己,父亲却认为所得租金用作全家生活费,木某某已受益于此。主审法官张燕春了解到诉讼双方是父子关系,这种血缘关系让一起普通的贷款担保追偿案件具有了特殊性,她极力促成木氏父子和解。

    在9月21日上午的二次开庭中,张燕春的努力总算让这对父子平静下来,达成了调解协议:儿子木某某答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偿还父亲113000余元;从今年9月1日开始至实际还款日,每年偿还父亲11000余元,这一点以其拥有的渔港路那栋门市房四分之一产权对应的租金为抵押。父子分担1287元案件受理费。

    这起父子纠纷总算告一段落,张燕春对此却感慨万千。跟她以往审理的债务纠纷不一样,这起父告子官司中,诉讼双方都很冷静,以至于让人“感到冷酷”,她认为这是一起没有赢家的官司。但庭审结束、调解协议达成后,木父却表示,打官司总比打架好,这是一个程序社会,也是和谐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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