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刘志浩)商场承诺半个月送货,可整整一个月了也没见着电视的影儿。22日上午,记者从家住历下区的邵先生那里了解到他的购物经历,并与卖方进行了沟通。
邵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买电视的发票,上面标明开票日期是“8月22日”,并印有“暂无货,有货通知”的字样,彩电原价9499元,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实际价格为7499元。
邵先生说,8月22日他和爱人在西门附近一家家电商场相中了一台夏普LCD—40LE700A彩电,但商场当时没货,售货员承诺半个月左右送货到家,但现在过了一个月也没见着电视。他和家人打了五六次电话,还到商场咨询过两次,商场总是以货还没到为理由推托,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要不是家里旧电视坏了,也不会想到买新的。”邵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原来有台旧彩电,但是坏了,买了新的等着看,结果左等右等就是见不到新电视的影儿,不得已,又花钱把家里的旧电视修了修。他希望能尽快看到新电视。
记者随后到该家电商场咨询,该处销售负责人证实邵先生确实在这里买过电视,并且还没送货到家,她强调已经征得了顾客同意。该负责人随后联系了彩电生产厂商及商场总部,告诉记者由于该彩电正处于更新期,所以货源不足,她称现在经过协调,再过一周左右就会到货,并承诺会尽快联系邵先生解决问题。